以法治力量守護雷雨季出行安全

2026年08月03日

“各位旅客,受航路氣流影響,我們的飛機正在顛簸,請您盡快就座,係好安全帶。”暑期旅客乘機出行,在飛機平飛階段會聽到空乘人員如是提醒。這不是一句簡單的溫馨提醒,而是關乎生命安全的硬性準則。目前正值雷雨高發季節,強對流天氣頻發,航路雷雨、機場積雨雲、低空風切變等風險交織,航班延誤、空中顛簸現象增多,雷雨天氣是對民航安全保障的一場大考。

安全是民航業的生命線,雷雨天氣下安全優先、敬畏規章是民航的法定準則。《民用航空法》明確規定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必須遵守飛行規則,保障運行安全;《一般運行和飛行規則》(CCAR-91)及《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細化了具體操作標準,嚴禁超標準運行。面對雷雨,機組依法擁有放行、繞飛、備降、返航、取消航班的決策權。有時會出現旅客難以理解的情況:目的地晴空萬里,航班卻因航路雷雨延誤或取消。事實上,航空器飛行需要整條航路、起降機場同時達到安全標準,雷雨帶來的雷擊、強氣流、能見度驟降直接威脅飛行安全。航空公司、空管、機場各單位嚴格壓實法定安全責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為追求航班正常率而突破安全紅線,依法作出的延誤、取消決策本質上是對全體旅客生命安全的守護。

權利與義務相輔相成,維護客艙安全,每一位旅客同樣是責任主體。飛行顛簸是雷雨天氣伴生的常見風險,大量案例證明絕大多數顛簸受傷事故源于旅客未係安全帶。依據民航運行規章,航班飛行全程,旅客應當聽從機組指令,在安全帶指示燈亮起時立即落座、係好安全帶,顛簸期間禁止隨意走動、開啟行李架。《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規定,在航空器飛行中,對擾亂航空器內秩序,幹擾機組人員正常工作而不聽勸阻的人,採取必要的管束措施。突發強烈顛簸難以預判,即便安全帶指示燈未點亮,養成全程係好安全帶的習慣也是旅客保障自身安全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充分信任機組的專業處置,不擅自離開座位、不抵觸安全勸導,自覺履行乘機安全義務是旅客在飛行途中對自身安全的保障。

同時,雷雨天氣引發航班不正常,極易催生旅客不滿情緒,滋生各類矛盾糾紛。新修訂施行的《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五十四條明確,航班延誤或者取消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運輸機場運營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準確發布信息通告,告知旅客延誤或者取消原因以及航班動態,並按照規定和合同約定做好客票變更、食宿安排等旅客服務工作。《航班正常管理規定》進一步細化信息通告時限、不正常航班服務標準,清晰劃定承運人與機場的服務職責。近年來,各航空公司嚴格恪守法律規章,依托氣象大數據、運行協同平檯等科技手段強化運行預判,盡可能提前研判雷雨對航班造成的影響,並通過多個渠道同步推送航班變動信息,主動協助旅客辦理改簽、退票手續,得到了旅客的理解與支持。

而在實際運行中,部分旅客將天氣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等同于航空公司責任,一旦行程受阻,便採用搶占值機櫃檯、沖擊登機口、機上鬧事等過激方式維權。此類行為不僅無助于訴求得到回應,還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法治是保障民航運行與旅客出行權益的“穩定器”。雷雨季節,民航安全運行和旅客順暢出行更需要法治護航。一方面,民航全行業應持續強化依法運行意識,把安全規章挺在前面,完善極端天氣應急處置預案,在守牢安全底線的基礎上,最大化提高運行效率,用心做好旅客安置與溝通服務;另一方面,廣大旅客應在出行前主動關注氣象與航班動態,認清雷雨天氣的客觀風險,明晰自身權利與法律邊界,理性看待航班變動,主動配合機組的安全管理,合力減輕雷雨季節運行壓力,營造安全有序、和諧順暢的民航出行環境。(《中國民航報》、中國民航網 如英)

 

新聞來源 :《中國民航報》

本文轉載自中國民航網,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IMCA
MIA微信服務號
IMCA
MIA微信訂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