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航獲發新航牌 廿年有效期

2026年01月27日

據特區政府公報公佈,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獲發第1/2026號商業航空客運業務牌照。牌照將於下月一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二○四六年一月卅一日,為期二十年。持牌人須於同日起開展獲發牌照的業務。牌照規定,持牌人須履行其已獲行政長官認可的五年業務計劃,並須在後續的五年計劃實施前不少於九個月,向行政長官提交該計劃。

在開展獲發牌照業務時,持牌人的權利包括按照本牌照、第4/2025號法律(民航活動法)及其他適用於獲發牌照業務的法律及規章訂定的規定及條件,經營商業航空客運業務;以及一般而言,以持牌人身份獲依法承認或賦予的其他權利。

持牌人義務方面,包括提供擔保金、繳付發出牌照的費用及年度業務費用。持牌人亦承擔第4/2025號法律及其他適用於獲發牌照業務的法律及規章所訂定的義務。

屆滿前兩年可申續期

在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兩年內,持牌人可向行政長官提交具適當理由說明的續期申請,在經核實已符合發出牌照的法定要件後,牌照得以續期。行政長官可因應市場的發展情況而拒絕為牌照續期,且無須就此向持牌人作出任何賠償。

持牌人擬放棄牌照,須預先取得行政長官的許可,並須至少提前一年,以書面方式及附同持牌人認為屬重要的文件,向行政長官提出申請。

 

新聞來源 :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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