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航組織第41屆大會:增強國際民航組織的效率和效力

2022年09月26日

據中國民用航空局國際合作服務中心消息,2020年至2022年三年期間,國際民航組織實施了多項增強效率和效力的舉措,以應對不斷演變的需求和挑戰並支持其成員國及航空業發展。《增強國際民航組織的效率和效力》報告了迄今為止各管理機構及秘書處在增強國際民航組織的效率和效力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和進展,介紹了在這一工作領域正在開展的行動,包括通過基于結果的管理(RBM)、問責制框架、企業風險管理(ERM)制定國際民航組織《業務計劃》(BP),並確定了2023年至2025年三年期的進一步改進措施。本期摘錄了該報告的相關內容。

改進國際民航組織效率和效力的主要措施

1. 國際民航組織《業務計劃》、基于結果的管理和機構績效管理

2021年,國際民航組織開始通過實施基于結果的管理(RBM)來制定2023年至2025年《業務計劃》。這使業務計劃績效監測框架更加精簡和完善,其中包括五個戰略目標中每項戰略的成果和産出指標、基線和目標。基于結果的管理是健全的問責制框架的組成部分,能夠加強機構績效管理和提高整體透明度。《業務計劃》包括一項新的轉型目標,即推動“國際民航組織一體化”戰略性體制改革,促使國際民航組織對接可持續發展目標並適應快速變化的全球環境。

2. 問責制框架

問責制框架界定了秘書處、理事會作為管理機構與廣大成員國之間的宏觀作用和職責,是國際民航組織治理的關鍵要素。國際民航組織有效地實施了一項信息披露政策,定期向立法機構、成員國和其他利害攸關方傳達國際民航組織各項活動的結果。理事會在說明其對大會所負各項責任和秘書長對理事會所負責任方面發揮了領導作用,並將通過制定國際民航組織問責制框架繼續在界定責任方面發揮關鍵作用。

3. 企業風險管理(ERM)

理事會第222屆會議核可了國際民航組織的企業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框架。企業風險管理框架確立了一種協調、結構化和係統性的風險管理辦法,即在整個組織內確定、評估、緩解、報告、監測風險並提高風險等級。企業風險管理採用了兩個聯合國關鍵風險管理辦法為國際民航組織提供最佳的風險管理舉措,包括參考聯合檢查組(JIU)出具的《企業風險管理:聯合國體係下各組織的風險管理辦法》報告(JIU/REP/2020/5);以及組建聯合國跨職能風險管理工作隊。

4. 人力資源戰略

國際民航組織正在繼續對人力資源管理進行改革,以充分應對在吸引、留住和激勵有能力、流動性強且多樣化的工作人員方面所面臨的挑戰,並促進組織上下的公平、公正、性別平等、公平地域代表性、誠信、效率、效力、透明度和職業操守。人力資源管理改革也包括正在進行的人力資源相關政策、實踐、流程和係統的現代化改革。此外,作為人力資源戰略的一部分,國際民航組織將制定重點舉措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並轉變組織文化和績效。

5. 數字化轉型舉措

秘書處向理事會第226屆會議提交了一項經過修訂的信息通信技術(ICT)戰略,其中包含數字化轉型舉措。該戰略涵蓋現代信息通信技術的所有領域,旨在完善和調整信息通信技術戰略方向,制定完整的信息通信技術行動計劃,推進下一個三年期內信息通信技術在國際民航組織的應用。這將包括將信息通信技術的應用重點轉移到“業務驅動”服務和“雲端優先”的雲推廣戰略。國際民航組織希望利用潛在的雲端方案來提高效率和效力,通過增強一體化和可互操作服務來簡化操作並提升用戶體驗。

6. 及時回復成員國信件

理事會第203屆會議提請大會通過一項決議,要求完整和及時地給成員國回信,並向大會定期報告回信情況。大會期望新的數字化轉型舉措,特別是涉及標準和建議措施(SARPs)及文件管理的數字化舉措,不僅能夠幫助國際民航組織更加高效地回復成員國信件,還能夠利用相關背景和其他信息幫助國際民航組織與其成員國進行更高程度的無縫互動,這將有助于國際民航組織和各成員國更好地了解信件所涉主題。無論有何種技術加成,當前面臨的挑戰仍是尋找一種方式來增加對各成員國信件的回信數量。

7. 運行效率

根據大會第A40-20號決議,為大會附屬機構,特別是為技術委員會簡化了第41屆大會的議程,以便精簡及整合對各項議題的審議。此外,報告程序已經簡化,不再要求附屬機構會議做會議記錄。成員國可選擇其他方法提交一般性發言(如預先錄制的視頻講話)。最後,自第37屆大會實行電子投票以來,國際民航組織一直在使用更現代、更高效的投票程序,未來還將進一步探索提高效率的方法。

為確保高效和有效地保護國際民航組織的多種語文內容,並確保更新和及時分發國際民航組織文件,理事會提議對國際民航組織的文件進行數字版權管理和分發,提議採用國際民航組織線上商店已經使用的數字版權管理技術來保護國際民航組織的知識産權。這一解決方案將確保成員國能夠獲得最新版和更新版的國際民航組織附件、《空中航行服務程序(PANS)》、文件和通告。

此外,在秘書處重組方面,自2021年12月15日起,採購科已遷至行政服務局(ADB),不再隸屬于技術合作局(TCB)。預計2022年將收入和産品管理科從行政服務局劃至技術合作局也將進一步提高效率。

8. 加強治理結構

理事會在其第223屆會議上,全面審查了國際民航組織相關委員會的結構,並通過了委員會的結構重組和職權範圍。成立了一個治理委員會,以便全面審議復雜的治理問題,從而增強國際民航組織審議工作的效率。組建了一個氣候與環境委員會,反映了氣候與環保在全球層面日益提高的重要性。通過了航空安保(原非法幹擾)、氣候和環境、財務、聯營導航、技術合作和支持(原技術合作)委員會、航空運輸委員會和治理委員會。上述委員會的“開放成員資格”原則允許理事會所有成員參加對相關委員會的審議。

9. 與創新者的互動

在實施大會A40-27號決議—《航空創新》期間,國際民航組織設立了行業協商論壇(ICF),以便于理事會與業內高級代表就塑造航空業未來的主題進行對話。加強與創新者的互動能夠提高信息共享效率,並有助于科學決策。這也是理事會核準的創新的四個方面之一,另外三個方面是及時將創新納入國際民航組織全球標準、審查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制定程序以及國際民航組織秘書處採納新技術持並調整其內部流程以適應技術創新。

2023年至2025年三年期內預計落實的改進措施

國際民航組織2023年至2025年經常預算的“升級版”部分下開展的針對下列轉型目標的專門行動將進一步增強國際民航組織的效率和效力:

(1)建立和保持國際標準和建議措施,是國際民航組織任務及作用的一個核心方面。標準和建議措施及文件管理係統項目,將顯著提高在制定和保持標準和建議措施及文件管理係統方面的總體效率;

(2)機構資源規劃和項目組合管理(ERP/PPM)是數字化轉型和行動計劃中的核心“標志性項目”,因為它將支撐國際民航組織的機構組合結構,加強對各項舉措的追蹤和報告;

(3)國際民航組織在信息安全方面的目標是在其三年信息安全路線圖實施結束時,實現信息安全舉措符合ISO27001規定的目標;

(4)實施修訂版國際民航組織職業操守框架,以加強在維護國際民航組織工作原則和價值觀方面發揮關鍵作用的所有相關主體間的協調、合作,並採取協調一致的行動。

 

新聞來源 :民航資源網

       本文轉載自民航資源網,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IMCA
MIA微信服務號
IMCA
MIA微信訂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