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檢過程不許拍照 這些民航新規你都知道了嗎

2017年2月23日

自2017年1月1日起,《航班正常管理規定》、《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標和限制措施》、《關於印發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工作程式的通知》等多部民航新規開始執行,其中多項規定中的細則明確了航班延誤後的責任劃分,對民航的人、車、物安全檢查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旅客安檢方面也得到優化。

航班因天氣延誤 食宿需旅客自理

2016年7月,交通運輸部發佈《航班正常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是近年來由國家交通部下發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從航班正常保障、延誤處置、旅客投訴管理、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各個方面,進一步明確了航空公司、機場、空管等航空運行主體的責任,細化了航班延誤後旅客服務、賠付、資訊通報、投訴管理等內容。對違規的相關單位可採取取消航班時刻、行政警告、罰款等監管措施。"山航規劃與投資管理部法律事務管理單元經理周廣東說。

據瞭解,《規定》中明確規定,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航空公司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由於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在經停地延誤或者取消;航班發生備降這三種情況航空公司應當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務。

"其實航空公司跟旅客之間是一種契約關係。"周廣東說,航班出現延誤,如果是航空公司自身的原因,其實是一種違約的行為,航空公司不光要承擔旅客的食宿,一旦航班延誤超過4小時,航空公司還要對旅客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償。如果是因為天氣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該種情況對於航空公司來說屬於"不可抗力",航空公司並未違約,但出於對旅客負責和真情服務的角度,航空公司會為旅客提供食宿條件,但費用需由旅客自理。

早在2004年,民航局就出臺了《關於國內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給予旅客經濟補償的指導意見(試行)》。

本次新《規定》的出臺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為主要依據,用部門單行規章的形式為航班正常工作提供了最系統、最權威的法律依據,對有效減少航班延誤,提高航班正常率,提升我國民航服務品質,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航空運輸秩序,提供了切實可行的法律保障。

延誤、取消原因可調查 5個工作日內確認結果

航班延誤後,作為一名普通旅客如何判斷是何種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相信不少旅客有這樣的疑惑。針對這一問題,民航局發佈《關於印發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工作程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由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負責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的調查與確認;民航局消費者事務中心根據民航局授權,負責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工作的受理、移交和回饋。同時,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應在收到《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申請單》的5個工作日內給出確認結果。"其實這就相當於一個協力廠商檢測機構,旅客一旦對航班延誤原因有疑惑,可通過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申請調查確認航班延誤原因。"周廣東說。

筆者查詢《規定》後發現,在出現航班大面積延誤之前,航空公司接到延誤資訊,要在30分鐘以內通知購票旅客。並通過官網等多種管道向社會公佈延誤資訊。《規定》還指出,大面積延誤下,機場要協調海關、邊防、檢疫、公安、地面服務等部門。夜間大面積航班延誤期間,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協調延長機場巴士運營時間。

《規定》要求航空公司在運輸總條件中需明確是否提供航班延誤補償,還要明確航班延誤或者取消後的旅客服務內容,並在購票環節明確告知消費者。發生延誤後,航空公司要在30分鐘內告知旅客航班延誤或者取消資訊。發生機上延誤時,航空公司要每30分鐘向機上旅客通報動態資訊,超過3小時,要在安全和安保允許的情況下,安排旅客下飛機等待。

航班正點率迎"最嚴"考核

筆者瞭解到,民航局在總結近兩年來航班延誤治理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和公佈了《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標和限制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對航空公司、機場、空管部門三個主要生產運營單位,分別提出了航班正常考核指標和限制措施。

航空公司方面,《措施》設定了三種不同處罰標準:一是旅客輸送量2000萬人次以上的機場(以2016年為基準)當月國內離港航班正常率排名後3位、航班正常率低於50%(不含),且國內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占比最高的航班,自通報後(不含當月)的第二個月起取消該航班時刻。二是航空公司由於自身原因導致的不正常航班數占當月計畫航班數比例高於8%(含)且排名後三位的,自通報之日起連續3個月停止受理該航空公司客運加班、包機和新增航線航班申請。三是航空公司當月到港航班正常率低於60%(不含)且排名後3位的,予以通報批評。

機場方面,《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標和限制措施》對放行率不達標的機場實施梯度處罰。時刻協調機場當月放行正常率低於75%(不含)且排名後3位的,給予警告並通報批評;時刻協調機場放行正常率連續2個月低於75%(不含)且排名後3位的,自通報下發之日起連續3個月停止受理該機場客運加班、包機和新增航線航班的申請;時刻協調機場放行正常率連續3個月低於75%(不含)且排名後3位的,自通報下發之日起連續6個月停止受理該機場客運加班、包機和新增航線航班的申請;時刻協調機場放行正常率連續6個月低於75%(不含)且排名後3位元的,由民航地區管理局提出容量調減方案,報民航局批准。

空管方面,該考核指標和限制措施規定,由於空管原因(含流量)導致的不正常航班數占當月計畫航班數比例高於8%(含)的,予以通報批評。此前,這一比例為9%。

禁止攜帶或托運物品 可暫存機場30天

2016年10月28日,中國民航局發佈《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在民航安檢工作特殊情況處置的章節中,提出14種違規情形應當報告公安機關。

包括,使用偽造、變造的乘機身份證件或者乘機憑證的;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或者乘機憑證的;偽報品名運輸或者在航空貨物中夾帶危險品、違禁品、管制物品的;對民航安檢工作現場及民航安檢工作進行拍照、攝像,經民航安檢機構警示拒不改正的等等。"以前有旅客可能對於安檢程式比較好奇,會有拿出手機拍照的行為,現在這種情況是嚴格禁止的。"濟南國際機場安檢站質控培訓科科長李民說。

2016年12月,民航局發佈了《民航旅客禁止隨身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和《民航旅客限制隨身攜帶或托運物品目錄》的公告,並於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有的物品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作為行李托運,比如菜刀、水果刀,球棒、球拍等,以及彈弓、弓、箭、胡椒辣椒噴劑等危險物品。李民告訴筆者,《規則》發佈後,旅客可以在民航局官方網站上查詢到詳細的民航旅客禁止攜帶和托運物品的目錄清單。"以前只是列舉了幾大類,有些旅客只知道液態物禁止攜帶,認為辣椒醬等醬汁類不屬於液態物。"李民說。《規則》的發佈讓民航安檢更加透明、違禁品分類更加細化。

《規則》中提出,對要求在非公開場所進行安檢的旅客,如攜帶貴重物品、植入心臟起搏器的旅客和殘疾旅客等,民航安檢機構可以對其實施非公開檢查,一般由兩名以上與旅客同性別的安檢員實施,對於女性旅客、特殊旅客可設置專用安檢通道。"春運期間幾乎每天都有1-2名旅客在非公開場所安檢的情況發生。"李民說,有一部分是旅客主動要求,有一部分則是安檢員發現旅客特殊情況後告知旅客。

據瞭解,《規則》還要求,對禁止旅客隨身攜帶但可以托運的物品,民航安檢機構應當告知旅客可作為行李托運、自行處置或者暫存處理。

對於旅客提出需要暫存的物品,民用運輸機場管理機構應當為其提供暫存服務。暫存物品的存放期限不超過30天。民用運輸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提供條件,保管或處理旅客在民航安檢工作中暫存、自棄、遺留的物品。

李民說:"《規則》讓民航安檢透明化,既保障了旅客的知情權,又對旅客遵守安檢程式做出了更加嚴格的規範,使雙方受益。"李民提醒廣大旅客,出行前仔細檢查自己的行李,避免攜帶違禁物品,自己不能確定如何攜帶時,可向機場或相關航空公司諮詢。(中國民航網 通訊員白新鑫)

新聞來源:中國民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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